ECONOMY
中国外贸十强城市
按 2024 年货物进出口总额从大到小排序,候选范围为 36 座省会与计划单列市,数据源为国家统计局《中国统计年鉴2025》表 25-2。
更新于 2026-11-01 · 数据年份 2025 · 候选城市 36 座 · 本站按公开数据计算
| 名次 | 城市 | 省级行政区 | 综合指数 | 上榜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01 | 深圳 | 广东省 | 100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45648 亿元 |
| 02 | 上海 | 上海市 | 99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42707 亿元 |
| 03 | 北京 | 北京市 | 96.6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36079 亿元 |
| 04 | 宁波 | 浙江省 | 82.9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14203 亿元 |
| 05 | 广州 | 广东省 | 79.5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11249 亿元 |
| 06 | 厦门 | 福建省 | 76.8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9323 亿元 |
| 07 | 青岛 | 山东省 | 76.4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9077 亿元 |
| 08 | 杭州 | 浙江省 | 75.7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8649 亿元 |
| 09 | 成都 | 四川省 | 75.2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8390 亿元 |
| 10 | 天津 | 天津市 | 74.8 | 货物进出口总额 8133 亿元 |
评分口径
| 指标 | 权重 | 方向 | 刻度 | 单位 | 数据年份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货物进出口总额 | 1 | 越大越好 | 对数 | 亿元 | 2025 |
名次由数据算出,不是先定名次再配分数。每项指标在本榜 36 座候选城市内归一化到 0–100,再按上表权重加权求和得综合指数(保留 1 位小数);100 分 = 候选池最高值,0 分 = 候选池最低值。缺任一指标的城市不参与本榜,不按 0 分处理。
刻度为「线性」的指标按 (x − 最小) / (最大 − 最小) 计算;刻度为「对数」的指标(地区生产总值、常住人口、行政区域面积这类跨数量级的规模量)先取自然对数再按同一公式。后者按倍数关系定距,与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对收入维度的处理一致——这类量在候选池里是极端右偏分布,若用线性刻度,唯一的极端最大值会把整个刻度拽走,第 10 名与中位数城市都会被压到很低。
口径说明:货物进出口总额(海关口径,含市辖县),数据为国家统计局《中国统计年鉴2025》表 25-2「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主要指标(2024年)」。两点边界:① 候选范围为该表覆盖的 36 座省会与计划单列市——苏州、东莞、宁波之外的外贸强市中,义乌所在的金华、代管县级市较多的地级市未全部入库,榜外城市未采集到同口径数据,不参与本榜,不按 0 处理;② PRD 原规划的「外贸依存度」(进出口 ÷ GDP)未纳入指标——它会推高小体量高依存城市(如拉萨 65/990≈6.6% vs 深圳 45648/31033≈147%(库内数据实算)),与「外贸十强」的规模语义不符,如需可另建依存度榜。
数据来自各地统计公报与行业主管部门公开名录;批量数据站只作交叉核对,不作唯一来源。数据年份 2025。